河南巡抚林绍年:《铜元减折物价愈贵》 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二日

【清末机制币相关奏折】 2024-04-11     36
河南巡抚林绍年折:《铜元减折物价愈贵》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二日中国百姓用钱居多,而又不能不以钱合银,从前民间之钱,值银一两者,近只值至七八钱。通计全国之钱,何止数千万万,若概七折八折,小民已所失无算。况物价因而愈贵,长此不已,所折即更不止此,民生安得不穷。闻近来私铸输入,日甚一日,不早设法,将何以堪。臣前陈币制请速定国币,并必须以钱

河南巡抚林绍年折:《铜元减折物价愈贵》

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十二日

 

中国百姓用钱居多,而又不能不以钱合银,从前民间之钱,值银一两者,近只值至七八钱。通计全国之钱,何止数千万万,若概七折八折,小民已所失无算。况物价因而愈贵,长此不已,所折即更不止此,民生安得不穷。

闻近来私铸输入,日甚一日,不早设法,将何以堪。

臣前陈币制请速定国币,并必须以钱为补助货,停铸铜元者,实期隐杜此弊。且谓不必拘于用两、用七钱二分,总以一国币足抵千钱,凡百钱以下始用铜元,十文以下始用制钱,如此限法,自无充斥之思,私铸当不禁自停。亦知各省钱价不同,一时骤议以六钱七钱之币抵钱一千,断难划一,然先声所播,其高下有必渐趋于平者。开铸国币,势须一年半年,其间正可以先后发用,隐为调剂,若徒多过虑,是永无可定之一日。

现刻奉旨饬查州县出入之款,定为公费,是以后所有平余、火耗、杂款、陋规及折钱赢余,无不悉成公款,若不趁此厘定,凡向收于民者,无论为银为钱,定为国币,若干奇零者,始以铜元制钱补助,又待何时?况清厘本极烦难,一气为之,可省无数葛藤,亦免再滋弊混,计似无有善于此者。

硃批:度支部议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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